5月16日,济宁市水利局向阳城煤电颁发了“济宁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单位”荣誉奖牌。
多年来,阳城煤电在项目建设生产中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责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优化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设施投入,进行厂矿区绿化工程,有效防控了人为水土流失,矿区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并于2013年1月,顺利通过了省水利厅组织的水土保持工程验收,达到了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据悉,全市共15个单位被授予了奖牌表彰。
(阳城煤电 徐永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