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运河煤矿认真落实《济宁市煤炭行业秋冬季落实错峰运输工作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有关工作安排,立即行动,层层落实责任。
在矿煤场东大门门岗设置了车辆检查站,门口悬挂“运煤车辆检查站”标志,安排专门的检查人员2人值班,并佩戴“车辆环保检查”袖标,对进场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凡是不达标的车辆禁止入场进行煤炭、煤泥、煤矸石等运输。
在煤场大门外、运煤车辆检查站门口、磅房等处显著位置设置了“运煤车辆环保告示牌”,严格按照市煤炭局要求的内容进行告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京津冀周边地区秋冬季错峰运输规定,自
建立运煤车辆台账,对现有车辆进行登记调查,统计摸底目前车辆环保达标情况,包括车辆号码、车辆型号、排放标准、使用年限、车主及所属企业等。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督促其进行整改。
在煤场出入口处安装360度高清旋转视频,便于监督指导,并与市煤炭局监控平台联网。
今年以来,在近一周期各级政府维护机构抽测专项督查中,该矿环境污染治理状况契合上家机构达到条件。